如果把公民社會想像成一座城市,那麼「性別不平等」就像是散落其中的各種違建,充斥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裡。
性平星期六系列講座第 38 場,我們邀請到曾擔任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現為「挑興文化」人文法律線主編的王鼎棫,和我們一起從日常案例出發,練習理解、拆解生活中的「性別違建」,並思考如何一起打破它。

台灣的市容有很多違建,卻很難說拆就拆。許多人在違建裡生活多年,就算不是住在違建裡的人,也早就對這些現象視而不見。而性別不平等的狀況其實也很類似,雖然多數人並不喜歡偏見與歧視,但在長時間的社會運作中,卻也不知不覺學會把它們視為理所當然。
若詢問老一輩的人,多半會認同現代社會風氣比過去開放許多,例如女性的社會地位提升,受教育的機會也更為普及;但對許多年輕人來說,性別不平等仍然像違建一樣無所不在。於是也有人開始懷疑,這個社會真的已經平等了嗎,還是只是我們太習慣與這些問題共存?
從大學校園裡的仇女風氣、網路世界中的數位性別暴力、政治人物對女性外貌的貶抑言論,到制度設計對不同性別造成的差別影響,王鼎棫提醒聽眾,「性別違建」並非特定世代的產物,而是持續運作的結構問題。這些我們習以為常的法律、文化和性別角色背後,很多並不是自然形成,而是跟社會如何分配權力有關,如果要翻轉的話,就要先看見社會建構的軌跡。

接著,王鼎棫以西蒙波娃的名言「女性不是生成的,而是形成的」,以及馬克思的「下層結構與上層結構」理論,說明性別違建的形成如何受到結構的影響。
在馬克思的理論中,社會就像一棟房子,下層的地基(經濟基礎)會影響上層的建築。當一個社會的經濟和權力結構長期不平等,上層建築就會發展出一套看看似合理,但其實是在粉飾太平的規則。以性別議題來說,如果下層結構長期是男性掌握資源、女性負責照顧和家務,上層建築就很容易出現「男主外、女主內」、「女性比較適合照顧人」的觀念。久而久之,這些說法就會被當成天生的差異,加劇性別的刻板印象。
在釐清性別違建的問題來源後,王鼎棫進一步說明,所謂的「歧視」,並非是單純的「不喜歡」或「討厭」,而是一種建立在優越感之上的控制與支配過程。像是異性戀貶低同性戀,或是瘦的人嘲笑胖的人,看似是個人態度,實則牽涉到誰才被視為「正常」、誰被認為比較低一等。

王鼎棫也整理了歧視的不同形式,例如:帶有攻擊性的「敵意型性別歧視」,或是表面上出於保護、實際卻限制選擇的「親善型歧視」,還有看似中立實則排斥特定群體的「間接歧視」。
- 敵意型性別歧視:認為女性升遷或錄取,是因為「性別加分」、「靠外貌」而被否定專業能力。
- 親善型性別歧視:不讓女性排大夜班、懷孕就強制停工,理由是「怕女性太累或不安全」。
- 間接歧視:某公司要求「擔任科長 5 年以上才能被提名董事」,看似一視同仁,但檯面下以婚育為理由,刻意不讓女性晉升科長。

要打破這些性別違建,並不是只靠改變個人態度就夠了。王鼎棫指出,發現問題的第一步,就是練習辨識深植其中的「文化糾結」,例如以男性為主的家庭分工,如何體現了性別的權力結構。
那麼,接下來要如何具體打破這些違建呢?王鼎棫舉了一些性別、人權相關的修法案例,說明「從文化、規範來,也可從文化、規範去」。在個人層次的努力之外,我們也可以在議題能量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向政治或司法部門發出挑戰,透過法令的修正,來鬆動這些文化想像,用更快的速度來推動結構性的改變。

講座最後,王鼎棫也提醒大家「書本的法律」與「運作的法律」之間的不同。法律的修正,確實能為社會帶來改變,但制度能否真正發揮作用,仍仰賴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選擇與行動相互配合。若沒有把平等價值實踐於生活之中,再進步的法條,也只會停留在紙上。

拆除性別違建,如同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或許不會一夕完成,但我們的每一次選擇,都可能是鬆動結構的一小步。讓我們一起持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