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同婚過了,接下來呢?台灣同志的過去、現在與未來|TGEEA 性平星期六活動側記
- 時間:2022 年 12 月 3 日(六) 14:30-16:30
- 地點:瑯嬛書屋(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 165 巷 6 號)
- 講師: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顧問)、姚惠耀(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博士生、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教育推廣專員、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
林祐緯/整理撰寫
這次的TGEEA性平星期六,舉辦在一間長期關注性別議題並擁有相關特色藏書的獨立書店——位於桃園中壢的「瑯嬛書屋」。而本次演講的主講者為TGEEA的教育推廣專員、台大歷史系博士生惠耀與同志諮詢熱線的顧問喀飛。講座的進行方式是由惠耀帶領大家認識近代台灣的同志歷史,喀飛則從投入同志運動30多年的角度出發,分享他的經驗。
以真實故事,編織成歷史
本次的講座,並不是近代台灣同志史的學術討論,而是以「生活」作為出發點,將一個個過去所發生的故事或事件,當成一塊塊拼圖,拼湊成為獨特的台灣同志史。這些故事除了展現出同志獨有的特殊處境及歷史脈絡外,更能看出同志在台灣社會中地位的演進。
以經驗譜成名為「同志」的樂章
若要討論同志史,首先要能理解同志。因此惠耀一開始就舉出了幾個現代同志常會被問到的問題:
「你是什麼時候『變成』同性戀的?」
「你是什麼時候『知道』自己是同性戀的?」
「你是什麼時候『感覺』到自己喜歡同性的?」
「你是什麼時候『被指認』為同性戀的?」
「你是什麼時候『說出』自己是同性戀的?」
這些問題的背後,隱藏著各種議題。
什麼時候「變成」同性戀?對同志來說,是一個滿冒犯的問題,因為同志從來沒有「選擇」要喜歡同性,更沒有選擇要成為這個社會的被霸凌者;什麼時候「知道」與「感覺」自己是同性戀?對同志來可能是沒有意義的提問,因為自我覺察與認同的時間點因人而異,有的人從小就知道,有的人則年紀較大時才有察覺,因此重點為這個社會缺乏著多元化的觀點,導致同志群體無法更早認知到自我;至於「被指認」與「說出」自己為同志,則為願意承擔來自社會惡意的決定,因此導致許多同志不敢出櫃。
惠耀以自身經驗為例,他小時候就從二十四孝的故事中「感覺」到自己被同性所吸引,但他並沒有因此就將自己定義為「同性戀」。這可能是對於「同性戀」一詞的不熟悉,也可能是尚未對情感或慾望有較為完整的理解。到了大學後,他才對「同性戀」身分有所認同,但他同時也指出,「自我認同」並非所有人都可以做得到,因為社會大眾的思想與輿論,仍多以負面的角度看待同志群體。因此,對於某些同性戀來說,認同自我可能是很困難的,因而也就不會想被他人「指認」為同志群體的一份子。
喀飛則回應道,在他年輕時,並沒有同性戀的觀念,也沒有人告訴他身為同志是件羞恥的事,但他卻在青少年時期就對於自我認同感到迷茫,認為自己身為同志是件很羞恥的事,因而不能被其他人發現,否則就會失去朋友或被他人討厭。從喀飛的生命經驗就可以發現,同性戀的概念在過去對於大眾而言,是一個非常陌生的詞彙或概念;許多人也因為對於同志的不了解,而產生了許多偏見。
同性愛與病?
惠耀指出,最早在希臘羅馬時期,就有關於同性戀的歷史紀錄,但其概念與現今的同性戀概念不盡相同。當時的同性戀概念僅限於男性之間,且只有階層高者才能對階層低者實行侵入式的行為。現代的同性戀概念,則為19世紀中葉才開始出現。至於在台灣,最早在日治時期有所謂的「同性愛」,國民政府後改稱為「同性戀」。
然而日治時期的台灣,即便有「同性愛」概念,也不代表社會接納了同性之間的愛,更不用說尊重、包容與友善了。惠耀舉1937-1938年間發行的兩本雜誌為例,其中將同性愛視為一種「病氣」;一名於日治時期具有相當名氣的精神科醫生「中村讓」於1927年發表的文章中,也提及了所謂的「色情」,包含了虐待癖、受虐癖、戀物癖、暴露癖以及「同性愛」。也有民眾投書到報社,詢問發覺到自己喜歡同性,「是否為心理變態、該如何治療?」報社則回應「應以理智去克服這方面的情感,並且去改變自己」。
除了報章雜誌外,個人日記也是近代史學者考究的範疇。在白色恐怖受難者葉盛吉醫師於1941年撰寫的日記中,記載了校園中的同性愛。葉盛吉醫師觀察到,同性愛當時在校園中非常盛行,不過他卻認為這樣的風氣不該被宣揚。
由上述於日治時期對於同性戀的描述中可以發現,當時的醫學觀點將同志視為一種疾病,而整體社會對於同志的態度也甚為負面。
多數的無知,少數的孤獨
喀飛回應道,同志史的史料真的相當罕見,因為在過去,同性戀的概念本就不為人知。舉例而言,由喀飛參與編寫、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於2020年出版的《阿媽的女朋友》書中,就有受訪者表示,以前的人沒有同性戀的概念,所以當時的女同志可能會依照其衣著,被稱作「穿褲的」。又如以「羅漢腳」指稱男同志,隱含認為他們不男不女的意思。
因此,對於現今老一輩的同志而言,多數人並沒有所謂的「自我認同歷程」,而僅停留在情感與慾望的階段。他們並不會將自己定義為「同性戀」,而只是認知到自己對同性的情感與慾望,與一般人有所不同。「同性戀」既未能成為一種身份認同,更不可能與婚姻、家庭的概念產生連結。因此,《阿媽的女朋友》書中有些受訪者,在社會壓力與對方家人的請託下,反而會勸自己的女朋友去跟異性結婚。
對於同性戀概念的不了解或歧視,喀飛認為可能是源自於「看不見」,因為在過去的年代,多以廣播、報紙等傳統傳播媒體為主,但其中卻很少聽過同志,因此同志對於社會大眾或同志本身而言,都是很陌生的概念。這也導致了同志時常會感到孤單,因為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與眾不同。而這種對於自己性向的認知,通常是到了青春期後,有了情感與慾望的衝動後才會意識到。但這種格格不入的情形,將導致孤獨感更加強烈。
在大眾不理解與同志孤單迷茫的情況下,促成了同志諮詢熱線的成立。成立初期會接到許多諮詢,其中最特別的是來電者要求做個測驗,以檢視自己是否為同性戀。然而喀飛認為,這些人根本不需要這種測驗,因為會有這種要求的人,一定是在生活中遇到了什麼困難或事件,導致對自己的性向有所覺察,但卻因為社會的氛圍而不想被歸類為同志群體。
民眾心中的同志形象
從大眾傳播媒體中,也能觀察到整體社會對於同志的不理解。報紙作為早期最重要的傳播媒體之一,其所展現的價值,除了反映當時的社會風氣外,亦可能左右社會對於某些議題的想法。在過去,報紙對於同志的報導,多偏向負面,例如描繪同志的心中(註:日文之殉情)事件。有趣的是,惠耀指出,同是殉情的情況,男同志的殉情多被描述為暴力事件,而女同志殉情則往往被描寫為因為同情對方的處境,而決定共同赴死。
惠耀也在1958年的《聯合報》中發現了一篇特別的報導。兩名女性詢問台北地方法院,他們是否可以結婚。法院則回應,婚姻僅限一男一女,建議他們放棄這段感情。這也是目前能找到的、台灣最早關於同性登記結婚的討論。另一方面,1932年的《台灣警察時報》中,卻有刊登描述在新公園(228公園),由警方釣魚成功的散文;而《聯合報》在1959年亦有民眾投稿,希望在該公園中廣設路燈,否則會有同志群體聚集,導致治安敗壞。由此就可以看出,當時社會整體的氛圍,對同志群體仍不甚友善。
偏見造就躲藏
上述關於釣魚或廣設路燈的案例,雖是以負面的方式呈現,但它同時也帶出了同志空間的議題。喀飛認為,對自己缺乏認同感,或懼怕社會眼光等原因,直接造成了同志不敢出櫃。而這也間接地使大眾無法看見這個群體,而只看到負面的社會案件報導。進一步導致同志間缺少相互認識的管道,而促成了像228公園這類同志空間的產生。
喀飛提到,過去曾有早上是咖啡廳,晚上則變成同志酒吧的秘密酒吧,以讓同志群體卸下日常生活中的面具。但這種同志酒吧也怕被他人誤入,因此就只能以口耳相傳,或在門口貼上「會員制」的方式避免。然而1992年卻發生了台視記者偷拍同志酒吧的事件,使得同志酒吧被公之於眾,而隨之而來的各種惡意臨檢,導致同志空間慢慢地衰退。喀飛對此就感歎道,「我只是想做自己,但卻一直受到騷擾」的同志空間處境。
團結才能對抗歧視
1990年代後,台灣開始有成群結隊的同志團體或運動,包括了獨立書店、酒吧,以及我們之間與同志熱線等團體之成立。喀飛認為,同志運動的興起與台灣民主運動息息相關,其中就經歷了美麗島事件、黨外運動、民進黨成立與解嚴。同志運動之所以能夠如此多元發展,而到如今有30年之基礎,即是基於台灣之民主運動。他更進一步認為,「一群人才有能力去抵抗歧視」。
至於婦女運動與同志運動之關聯,惠耀認為是當時女性在爭取夜行權,而同志則同時在爭取日行權,而產生之關聯性。喀飛則認為,同志運動受到很多女性主義的影響,因為女同志是具有女性與同志的交織性身分,因此藉由受過女性主義洗禮後的女同志參與到同志運動時,兩者間就產生了不可分離的關係。
政治與人權間的糾葛
最後喀飛提醒到,我們應特別注意反同團體的政治目的為何。即便經歷了釋字748、2018反同婚與同志教育公投,以及釋字748施行法的各種攻防,反同團體仍持續活躍。因此應去思考者為反同人士掌握了政治實權後,整體社會對於性別而言會有什麼樣的影響?以美國為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的更替,導致了對婦女墮胎權的縮減,因此台灣更應以此為戒。即便現今已有相關權利之保障,但不代表將永不改變,因此同志運動與政治間之關聯與進展,應時刻保持注意與謹惕。
Q&A
有參與者詢問喀飛,當初是如何說服《阿媽的女朋友》中的受訪者接受訪談的?喀飛回應道,其實非常困難,因為過去那種害怕被歧視的氛圍,至今對於老年同志而言還是非常地強烈。因此即便受訪者是圈子內具有相當名氣的人,仍要求再次於書中化名,顯見其仍對於出櫃這件事非常懼怕。訪談者與受訪者間,也必須有非常強烈的信任關係,才有可能成功完成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