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7 月 5 日,TGEEA 與其他婦女團體的夥伴們,一起參與由立法委員范雲所召開的性平三法修法記者會。范雲委員提出的修法草案裡,有四大重點:
- 補足性平三法適用的身分漏洞
- 改革申訴制度,強化公正外部調查
- 確保被害人協助的經費來源,落實保密原則,真正接住被害人
- 加強行為人裁罰與教育,杜絕雇主包庇、吃案!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韓宜臻記者會發言稿
在這次范雲委員提出的修法草案裡面,我們特別注意到的一點是,在性騷擾防治法的部分,除了加重裁罰之外,還新增要求行為人接受至少兩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我們認為,加強行為人教育是必要的。
過往大家在談性騷擾、性侵害防治時,總是非常強調自我保護。在這一波 MeToo 運動爆發後,我也看到有一些家長非常焦慮,這些事件這麼可怕,我更要教小孩好好保護自己。
延伸閱讀:事發之後,我有立即告知父母,但我的父母就如同一般傳統家庭父母,先是詢問我當時的穿著與對話,問我是不是做出令人誤會的舉動。
事實上,在我們的教育裡面,教被害人如何保護自己、遇到性騷擾要勇敢說不等等的內容,早就已經非常多,但是教怎麼尊重別人的身體界線、怎麼樣取得積極同意、怎麼樣不要成為加害人的內容,卻非常少。
其實,許多性別研究已經一再強調,權力不對等是性別暴力一個很重要的元素。從這波 MeToo 運動中這麼多受害者的陳述,也可以看到,很多情況都是老師對學生、上司對下屬、有權勢的人對於沒有權勢的人所為的性騷擾或性侵害。
在這樣的權勢關係下,教受害者要懂得保護自己,其實是課予他一個非常難做到的義務,而且很容易會形塑出一種「被騷擾、被侵害是因為你沒有好好保護自己」的錯誤觀念。
延伸閱讀:作為一個可能是完美的被害人,還是要承受非常巨大的痛苦。
所以我認為我們其實應該要反過來,教大家如何不要成為行為人,教行為人了解自己的問題在哪裡。因為很多行為人都是慣犯,每減少一個行為人,就有可能可以減少很多個受害人。
最後,我也想要肯定這次的修法。有些人認為 MeToo 出來發聲的受害者都是有所企圖,事實上,大部分站出來的受害者,要的只是行為人誠心的道歉認錯,或者有些受害者站出來,只是為了支持和他有一樣遭遇的人。
從這次的修法,我們也可以看到,MeToo 其實還有更積極的社會意義,就是促使社會重視性騷擾與性暴力的議題,進而補足制度上的缺漏。所以我們很樂見性平三法的修法,可以這麼迅速地進入立法院的討論議程。
除了草案中提到的行為人教育,我們協會接下來也會更著重在針對一般成年人的性平教育,希望這樣多管齊下,能夠盡可能預防這類事件再度發生。
范雲及婦團版性平三法修法重點
▌性別工作平等法
- 雇主性騷擾直接由上級機關調查,不再球員兼裁判。
- 強化公正外部機制,申訴後的救濟直接去主管機關。
- 補足職場性騷擾身分漏洞,若被害人與行為人不同公司時由行為人雇主負責調查。
- 新增 100 人以上雇主、主管機關法定被害人服務。
- 明確化雇主責任,列舉公司對性騷人行為人懲處樣態,預防包庇或輕放。
- 主管機關建立「情節重大加害人資料庫」。
▌性別平等教育法
- 將適用範圍擴大至軍警、矯正學校,接住過去不受性平法保障的學生。
- 師對生性平事件調查委員全部外聘,情節重大者擴大調查,學生在該師教評會考核會有當事人地位。
- 新增對學校吃案、延誤調查等情形的裁罰。
- 學校應提供心理、法律等扶助措施給在校外遇性平事件之受害學生。
▌性騷擾防治法
- 明訂被害人法定服務及保密原則,加強對行為人的教育。
- 延長申訴年限至 2 年,被性騷擾時未成年或權勢性騷不在此限。
- 加強警政機關調查量能,引入外部調查委員。
- 提高對行為人及機關未處理之罰則,最高 50 萬,加強警示、杜絕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