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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強調「自我保護、勇敢說不」!教育應該發揮真正重要的功能

2023 年 7 月 5 日,TGEEA 與其他婦女團體的夥伴們,一起參與由立法委員范雲所召開的性平三法修法記者會。范雲委員提出的修法草案裡,有四大重點:

  1. 補足性平三法適用的身分漏洞
  2. 改革申訴制度,強化公正外部調查
  3. 確保被害人協助的經費來源,落實保密原則,真正接住被害人
  4. 加強行為人裁罰與教育,杜絕雇主包庇、吃案!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韓宜臻記者會發言稿

在這次范雲委員提出的修法草案裡面,我們特別注意到的一點是,在性騷擾防治法的部分,除了加重裁罰之外,還新增要求行為人接受至少兩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我們認為,加強行為人教育是必要的。

過往大家在談性騷擾、性侵害防治時,總是非常強調自我保護。在這一波 MeToo 運動爆發後,我也看到有一些家長非常焦慮,這些事件這麼可怕,我更要教小孩好好保護自己。

延伸閱讀:事發之後,我有立即告知父母,但我的父母就如同一般傳統家庭父母,先是詢問我當時的穿著與對話,問我是不是做出令人誤會的舉動。

事實上,在我們的教育裡面,教被害人如何保護自己遇到性騷擾要勇敢說不等等的內容,早就已經非常多,但是教怎麼尊重別人的身體界線怎麼樣取得積極同意怎麼樣不要成為加害人的內容,卻非常少。

其實,許多性別研究已經一再強調,權力不對等是性別暴力一個很重要的元素。從這波 MeToo 運動中這麼多受害者的陳述,也可以看到,很多情況都是老師對學生、上司對下屬、有權勢的人對於沒有權勢的人所為的性騷擾或性侵害。

在這樣的權勢關係下,教受害者要懂得保護自己,其實是課予他一個非常難做到的義務,而且很容易會形塑出一種「被騷擾、被侵害是因為你沒有好好保護自己」的錯誤觀念。

延伸閱讀:作為一個可能是完美的被害人,還是要承受非常巨大的痛苦。

所以我認為我們其實應該要反過來,教大家如何不要成為行為人,教行為人了解自己的問題在哪裡。因為很多行為人都是慣犯,每減少一個行為人,就有可能可以減少很多個受害人。

最後,我也想要肯定這次的修法。有些人認為 MeToo 出來發聲的受害者都是有所企圖,事實上,大部分站出來的受害者,要的只是行為人誠心的道歉認錯,或者有些受害者站出來,只是為了支持和他有一樣遭遇的人。

從這次的修法,我們也可以看到,MeToo 其實還有更積極的社會意義,就是促使社會重視性騷擾與性暴力的議題,進而補足制度上的缺漏。所以我們很樂見性平三法的修法,可以這麼迅速地進入立法院的討論議程。

除了草案中提到的行為人教育,我們協會接下來也會更著重在針對一般成年人的性平教育,希望這樣多管齊下,能夠盡可能預防這類事件再度發生。

延伸閱讀:MeToo 之後,企業如何創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


范雲及婦團版性平三法修法重點

▌性別工作平等法

  • 雇主性騷擾直接由上級機關調查,不再球員兼裁判。
  • 強化公正外部機制,申訴後的救濟直接去主管機關。
  • 補足職場性騷擾身分漏洞,若被害人與行為人不同公司時由行為人雇主負責調查。
  • 新增 100 人以上雇主、主管機關法定被害人服務。
  • 明確化雇主責任,列舉公司對性騷人行為人懲處樣態,預防包庇或輕放。
  • 主管機關建立「情節重大加害人資料庫」。

▌性別平等教育法

  • 將適用範圍擴大至軍警、矯正學校,接住過去不受性平法保障的學生。
  • 師對生性平事件調查委員全部外聘,情節重大者擴大調查,學生在該師教評會考核會有當事人地位。
  • 新增對學校吃案、延誤調查等情形的裁罰。
  • 學校應提供心理、法律等扶助措施給在校外遇性平事件之受害學生。

▌性騷擾防治法

  • 明訂被害人法定服務及保密原則,加強對行為人的教育。
  • 延長申訴年限至 2 年,被性騷擾時未成年或權勢性騷不在此限。
  • 加強警政機關調查量能,引入外部調查委員。
  • 提高對行為人及機關未處理之罰則,最高 50 萬,加強警示、杜絕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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