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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台北市教育局長曾燦金在市議會報告「針對校園不當教材,教育局如何把關」專案。列席家長則提出5項訴求,包括:性平委員會家長席次增加至三分之一以上;金賽和性別光譜爭議教材退出教科書;經家長會同意方可設性別友善廁所;性平教材要上網公告由家長共同把關;性平內容不納入學生評量和學測成績。教育局長表示教育局會令不當教材退出校園,府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增加家長的席次。(註一)
聽到曾局長的回應,我們很失望,不禁質疑他對教育專業的看法,也質疑他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認知。當教育主管機關對於議員和家長的提案沒有充分瞭解脈絡、沒有經過實徵研究蒐集證據(evidence-based)就妄下定論,做出來的政策和決議,不但程序有瑕疵而且立場必然偏頗,絕非人民樂見。以下是我們對家長五個訴求的疑問:
首先,局長指示不當教材要退出校園,但是,什麼是「不當教材」呢?台北市教育局擬定檢視的指標了嗎?如果拿不出這些檢視指標,沒有檢視的結果,如何指控某些教材「不當」?再者,家長反對的多元性別和同志教育是性平教育的概念,不是教材,若要檢視,應把提倡以聖經教義為基礎的彩虹愛家協會「青春啟航」教材一併納進來,才不會有「雙重標準」之嫌。
再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的組成比例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有明文規定,若要求1/3以上要在學家長代表,就是與法不符。家長團體如果真的關心教育,為什麼不要求「學校所有委員會」都需要1/3在學家長代表呢?「雙重標準」的現象再度出現。
第三,性別平等教育是一項專業,不容斷章取義、惡意解讀。金賽學說和性別光譜等概念歡迎大家研讀討論,如何呈現於教科書可以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不應將它們直接冠上「不當」之名而刪除。
第四,台北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在106年度第一次大會通過「台北市立學校推動性別友善廁所建置試辦實施計畫」,目的在「保障所有人有安心、安全如廁的空間權利,讓使用者像在家如廁一樣自在,再者於公共空間女廁不足時提供可調節使用的間數」。這個試辦計畫用意良好,若有學校因性別友善的考量,或是因照顧到每個使用者的需求而提出申請,應該要給予鼓勵,怎麼會需經家長會審查蓋章呢?學校家長會又能代表全校的家長嗎?如果是這樣,家長是不是應該更進一步,要求學校所有的計畫都應該要經家長會同意?(註二)
第五,在提出「性平內容不納入學生評量和學測成績」的訴求之前,家長和議員能不能列表說明目前哪些性平內容被納入評量?哪些性平內容被納入學測成績?目前性別平等教育是採融入教學的方式進行,要如何準確的區分那個分數歸學科,那個分數歸性平教育呢?又,這個訴求有沒有數據支持(evidence-based)?
家長提出的訴求,議員的質詢內容,都有他們自己的考量,但是台北市教育局不該因為這些訴求或質詢,就退守自己的立場、罔顧自己的責任。教育局現在應該要做的,是求證訊息是否屬實、研發容納不同性別經驗的教材、推動學校和家長的性別平等教育、預防學校裡可能發生的任何形式歧視。
過去20年,國家教育單位努力地編織,想要做出一張性別平等教育的網,迎接孩子們在困惑、探索、成長過程中對性別議題的提問,接住他╱她們的經驗。想要孩子們被肯定、被包容,我們就不能在教育上做排除式的設定。社會越來越多元,文化越來越交錯龐雜,性別平等教育的需求與日俱增。
台北市教育局如何回應家長的五個訴求,全國人民都在關注。
註一:中國時報〈多P、SM性平不當教材曾燦金籲全面退出校園〉,2017年5月2日
註二:澎湖縣馬公國小性別友善廁所,見蔡志鵬〈馬公國小性別友善廁所,讓每個孩子如在家般安心自在〉
為孩子打造友善平等的校園環境與社會
性平倡議
回應台北市教育局長曾燦金
2017年5月2日,台北市教育局長曾燦金在市議會報告「針對校園不當教材,教育局如何把關」專案。列席家長則提出5項訴求,包括:性平委員會家長席次增加至三分之一以上;金賽和性別光譜爭議教材退出教科書;經家長會同意方可設性別友善廁所;性平教材要上網公告由家長共同把關;性平內容不納入學生評量和學測成績。教育局長表示教育局會令不當教材退出校園,府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增加家長的席次。(註一)
聽到曾局長的回應,我們很失望,不禁質疑他對教育專業的看法,也質疑他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認知。當教育主管機關對於議員和家長的提案沒有充分瞭解脈絡、沒有經過實徵研究蒐集證據(evidence-based)就妄下定論,做出來的政策和決議,不但程序有瑕疵而且立場必然偏頗,絕非人民樂見。以下是我們對家長五個訴求的疑問:
首先,局長指示不當教材要退出校園,但是,什麼是「不當教材」呢?台北市教育局擬定檢視的指標了嗎?如果拿不出這些檢視指標,沒有檢視的結果,如何指控某些教材「不當」?再者,家長反對的多元性別和同志教育是性平教育的概念,不是教材,若要檢視,應把提倡以聖經教義為基礎的彩虹愛家協會「青春啟航」教材一併納進來,才不會有「雙重標準」之嫌。
再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的組成比例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有明文規定,若要求1/3以上要在學家長代表,就是與法不符。家長團體如果真的關心教育,為什麼不要求「學校所有委員會」都需要1/3在學家長代表呢?「雙重標準」的現象再度出現。
第三,性別平等教育是一項專業,不容斷章取義、惡意解讀。金賽學說和性別光譜等概念歡迎大家研讀討論,如何呈現於教科書可以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不應將它們直接冠上「不當」之名而刪除。
第四,台北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在106年度第一次大會通過「台北市立學校推動性別友善廁所建置試辦實施計畫」,目的在「保障所有人有安心、安全如廁的空間權利,讓使用者像在家如廁一樣自在,再者於公共空間女廁不足時提供可調節使用的間數」。這個試辦計畫用意良好,若有學校因性別友善的考量,或是因照顧到每個使用者的需求而提出申請,應該要給予鼓勵,怎麼會需經家長會審查蓋章呢?學校家長會又能代表全校的家長嗎?如果是這樣,家長是不是應該更進一步,要求學校所有的計畫都應該要經家長會同意?(註二)
第五,在提出「性平內容不納入學生評量和學測成績」的訴求之前,家長和議員能不能列表說明目前哪些性平內容被納入評量?哪些性平內容被納入學測成績?目前性別平等教育是採融入教學的方式進行,要如何準確的區分那個分數歸學科,那個分數歸性平教育呢?又,這個訴求有沒有數據支持(evidence-based)?
家長提出的訴求,議員的質詢內容,都有他們自己的考量,但是台北市教育局不該因為這些訴求或質詢,就退守自己的立場、罔顧自己的責任。教育局現在應該要做的,是求證訊息是否屬實、研發容納不同性別經驗的教材、推動學校和家長的性別平等教育、預防學校裡可能發生的任何形式歧視。
過去20年,國家教育單位努力地編織,想要做出一張性別平等教育的網,迎接孩子們在困惑、探索、成長過程中對性別議題的提問,接住他╱她們的經驗。想要孩子們被肯定、被包容,我們就不能在教育上做排除式的設定。社會越來越多元,文化越來越交錯龐雜,性別平等教育的需求與日俱增。
台北市教育局如何回應家長的五個訴求,全國人民都在關注。
註一:中國時報〈多P、SM性平不當教材曾燦金籲全面退出校園〉,2017年5月2日
註二:澎湖縣馬公國小性別友善廁所,見蔡志鵬〈馬公國小性別友善廁所,讓每個孩子如在家般安心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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