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婷玉
圖中新娘拿的扇子,大概是很多已結(過)婚的女性難忘的一幕。記得2004年我結婚的那一天,新娘車要開動時,母親交給我一把扇子,囑咐我車子開動時記得將扇子擲出,她已經叮嚀我弟弟將扇子撿回,我當時愣了一下,問她:「為什麼要丟扇子?」她一聽到又嘩啦嘩啦的哭了出來說:「你丟就是了。」從小就乖乖牌的我,看到媽媽哭了,當然也不敢反抗;丟了之後,車子開動了,鞭炮聲響起,坐在新娘車裡的我,也哭了。我當時直覺反應是「扇」大概是「散」的音,所以,是否從今以後我和我的原生家庭是分散的,我已經不是我母親的寶貝女兒?我心裡質疑著,結婚不是邁向幸福快樂的日子嗎?這些儀式讓坐在新娘車裡的我,心中五味雜陳。
我母親生了四個女兒,每次有人問她為什麼生這麼多女兒時,她總是說「怕別人沒某啦!」我小時候她總是說,她嫁入一個傳統的大家庭,生了那麼多女兒,讓她又辛苦,又得不到爺爺奶奶的疼愛和幫忙。長大後,雖然平時我們都在外地租屋工作,但每當她的女兒們結婚時,那種不捨與不值,更是讓她在婚禮當天百感交集。「食人仔餅,就是別人仔囝」、「嫁出去就是別人的了」,她一生的心血,最後是別人去接收成果,她心裡當然覺得相當不服氣。
為了平服我母親心中的不滿,我一直告訴她,我只是結婚──是邁向人生的另一個階段──而不是「嫁出去」,也不只是「別人的」,我和娘家的關係不因結婚而改變。所以當初我和我先生買房子時,特地挑大約位在夫家和娘家中間的房子,這樣兩邊都有個照應。且我也積極的參與娘家的事物,我從不覺得我和原生家庭三十年的感情就此斷裂,我只是真實去面對我的感覺和情感。但挑戰似乎是不易的,連我從小到大一起相處的堂弟的婚禮,我都是不用參加的,只因為我是嫁出去的女兒。雖然如此,我還是堅持,我堅持在龐大的蘇家家族中,當一個最常回家的女兒、最有意見的女兒,我珍惜和身旁每一個人的情感,不因結婚而有所改變。
有一位社工朋友,長期服務於嘉南地區的家暴受暴婦女,有一次閒談中她無奈的問我:「嫁出去的女兒,真的是潑出去的水嗎?」因為她服務區域的受暴婦女其實很需要娘家的幫忙──讓這些受暴婦女無法走出家暴家庭的原因,大多是經濟因素,倒不是因為她們怕辛苦不找工作,而是小孩沒人幫忙照顧,一個人要帶小孩又要上班,政府給的協助又很少──我的朋友去訪談的案主中,許多受暴婦女的原生家庭願意幫忙帶自己兒子的小孩,卻不願意幫忙帶女兒的小孩,因為那是外孫,且「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內孫是自己的,外孫是別人的」,讓這些在婚姻中受傷的女性,顯得孤立無援。因此,婚姻對女性而言,似乎正像女歌手江蕙所唱的一首歌「博杯」,而不是一種自主的選擇。
以前農業時代,家裡需要很多男丁來幫忙農事,父母親老了,兒子們也可以輪流照顧。但在現今少子化的社會,如果我把照顧父母的重擔都放在我弟的肩上,也有失公平;而父母親養我育我,我不懂感恩和照顧,我心理上也過意不去;另外,我也常想,當我可能在婚姻或工作上感到失意時,是否還有個原生家庭可以當我的避風港,不管我是女兒或兒子。
許多過去流傳的習俗和儀式,有它的時代背景,但現在的我們是否還要盲目地遵循?還是我們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選擇自己要的生活型態?
評審意見:在這篇文章中,作者就「新娘丟扇」的婚禮習俗,描述母親做此要求的矛盾、此不平等的習俗觀念對於受暴婦女的影響,以及自己的翻轉行動。解構「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父權意識形態,才能讓每個進入或出走婚姻關係的女人,不論在形式或實質上,都不需與自己的家庭產生斷裂。
——王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