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成為性別平權的指標。然而「亞洲第一」這個光彩的名目,其實是由無數個被制度傷害的生命,帶著傷衝撞體制,才一點一點換來的。
我們習慣把法律當成中立的裁判,但實際上法律會界定什麼是「正常」的性別,鞏固既定的性別角色,甚至本身就構成了歧視。
本次講座邀請長年投入性別研究與社會運動的陳宜倩教授,談談他的新書《花樣主體,同治國家》,將帶我們回首來時路,看看過去法律如何對待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性別氣質各不相同的個體,法律又如何演變至今逐步承認多元性別主體,未來法律還有哪些可能,讓不同的我們能一同幸福地活著。

講者|陳宜倩
東吳大學人權學程教授,長期熱衷性別平等與司法改革運動,曾任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並曾於德國柏林洪堡大學跨領域性別研究中心擔任訪問研究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