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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稿】雙北市長候選人 性別政策比一比——婦女團體市政聯盟

「婦女團體市政聯盟」是由一群關心婦女及性別議題的民間團體所籌組,我們非常關心本次選舉中台北及新北市長候選人的政見。在當今選舉似乎已如嘉年華會般的樣態中,我們仍堅持提出政策提問與市政建議,認為女性的聲音不能被忽略。因此,我們彙整六大面向的提問,包含:性平政策、性別與空間、性平教育、婦女就業與創業、弱勢婦女的社會福利以及婦女人身安全。邀請雙北民調前三名的市長候選人書面回應,並根據其回應逐一審慎檢視,我們認為此舉將成為廣大選民在年底市長選舉時,投票的重要參考與依據。

正式回應聯盟提問的候選人有: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先生、台北市長候選人姚文智先生、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先生;而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先生、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先生則未書面回覆聯盟提問。


以下為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提問及候選人的回答

3-1問題:新北市/台北市教育局是否依「性平委員公開推薦作業須知」遴選性平委員?

|現況概述|
近年來由家長組成的『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及一些家長團體,與宗教團體串連,陸續在各地發動性平教育攻勢,遊說各地議員施壓地方政府欲修改性平教材,並提高各縣市教育局及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課程發展委員會、教科書審議會中家長代表的席次至1/3。甚而,學校在邀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講座,也應事先經過家長審查同意。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時,需通知家長日期並邀請家長觀課。

台北市教育局曾於2017年9月8日欲於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第6屆第7次委員會議中,提案修訂「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將家長會代表的委員席次由1席提高為4席,高中職以下各學層家長會代表各1名,共計4名家長會代表。

|政策建議|
性平會之組織任務,係擬定全市性別平等之教育政策、法規及相關年度計畫,以督導考核並推動所轄學校、社教機構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實施及推展本市相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因此所聘任之委員應為「已具備性別平等意識」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業知能之委員,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之性別歧視行為,或針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或性霸凌者。

因此建議市長候選人能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並參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須知」,建立公開徵求推薦及遴選機制,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消除歧視及打造友善校園。

▶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回應

一、本市教育局面對性別平等教育議題,向來秉持「多元、尊重、包容、專業」之核心價值,為期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更具專業及順利,業依據「臺北市政府府級任務編組委員遴選作業原則」、「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及參採教育部106年6月21日發布之「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公開推薦作業須知」,公告「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推薦遴選簡章」。

二、本屆(第7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外聘委員均係透過前述公開徵求推薦及遴選機制產生,並於遴選簡章中規定被推薦者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之性別歧視行為,或針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或性霸凌者,並須具備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學歷或經歷,以確保外聘委員均能具有性別平等意識。

三、本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共計23名(含市府局處代表5名、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11名,及本市各級學校、社教機構、學生家長會及教師會代表7人)均已簽署「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倫理規範暨聘(派)兼同意書」,共同推動本市性別平等教育為目標。本屆委員會業召開3次會議,提供本市許多專業意見且過程氣氛融洽。本次遴選作業雖未有學生代表名額,惟本府教育局刻正研議學生提案機制,俾本市各級學校學生能有表達意見之管道,並將學生代表一併納入下屆委員會委員遴選之規劃,以鼓勵公民參與、尊重人權及廣納多元意見。


▶台北市長候選人姚文智回應

同意。


▶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回應

新北市政府目前有「性別平等委員會」,以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問中所謂教育局遴選的「性平委員」,指的應該是「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既然教育部去年頒佈了「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須知」,我們就應該依照相關規定,包括委員資格、被推薦的方式,來辦理遴選作業。

 


3-2問題:市長能否持續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營造「國高中小校園性別平等友善環境」,不讓校園中學生受到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取向的霸凌與歧視?

|現況概述|
性別平等教育目的是希望藉著啟發學生性別意識,瞭解如何與不同性/別與性取向者互動,學習尊重與肯認他人。性別平等教育法訂定初衷之一則為: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在校園中營造沒有學生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性別平等友善環境。

然而最近不少團體遊說各地議員,施壓政府,以修改性平教材。這種違背國民教育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作為直接衝擊校園中具有不同性/別與性取向身分的學生。

|政策建議|
建議市長候選人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營造「國高中小校園性別平等友善環境」,不讓校園中學生受到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取向的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衝擊;進而保障學生受教權益,以打造性別平等友善校園。

▶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回應

為積極推動本市性別平等教育,本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任務需要分設政策小組、課程與教學小組、防治小組及社教小組,由本市各級學校擔任小組成員共同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以打造性別平等友善校園為目標。每年度各小組均設定目標與計畫並具體落實。


▶台北市長候選人姚文智回應

同意。


▶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回應

台灣好不容易在葉永鋕事件之後,制定了「性別平等教育法」,縣市政府當然要遵循法律,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維護校園裡的性別平等,以及像我之前提到的,改變傳統性別文化。這不僅是杜絕校園中學生受到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取向的霸凌與歧視,也關係到台灣社會未來的性別文化,以及對於基本人權的價值信仰。


以下為本會針對各候選人的答覆所做的回應

近年來由家長組成的『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及一些家長團體,與宗教團體串連,陸續在各地發動性平教育攻勢,遊說各地議員施壓地方政府欲修改性平教材,並提高各縣市教育局及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課程發展委員會、教科書審議會中家長代表的席次至 1/3。甚而,學校在邀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講座,也應事先經過家長審查同意。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時,需通知家長日期並邀請家長觀課。其中,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例,主動將家長會代表的委員席次由 1 席提高為 4 席,高中職以下各學層家長會代表各 1 名,共計 4 名家長會代表。

性平教育是一門專業,若無專業的教導,很多正向素材會被負面解讀,甚至斷章取義,例如青春水漾、不當教材事件。各縣市之性平會之組織任務,是擬定全市性別平等之教育政策、法規及相關年度計畫,以督導考核並推動所轄學校、社教機—構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實施及推展本市相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等,因此所聘任之委員應為「已具備性別平等意識」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業知能之委員,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之性別歧視行為,或針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或性霸凌者。因此,本會建議市長候選人能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參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須知」,建立公開徵求推薦及遴選機制,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消除歧視及打造友善校園。

然而,針對柯文哲市長候選人回應,本會提出幾點說明。由於本屆「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推薦遴選簡章」與「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有牴觸的問題,按規定應有民間團體代表,但遴選後教育局又聲稱委員都是「個人身分」入選而非團體代表,壓縮民間團體參與空間;此外,本屆也特地增加家長席次,獨厚曾公開反對性平教育與同志教育的「家長會聯合會」,且不適用遴選簡章之要件。且性平會幾次開會也非「氣氛融洽」,只能期待在一次次的辯證中產生最符合性平意識的共識。

對蘇市長候選人明確表示願依照教育部「性平委員公開推薦作業須知」遴選性平委員,我們給予肯定。新北市侯市長候選人及台北市丁市長候選人針對問題完全沒有回應,我們深表遺憾。此外,對於各候選人皆未能就部分人士屢以家長團體為名,透過民代施壓教育局,冀圖影響性平政策等事件,提出明確有效的因應方案,實屬可惜。


時間:2018年11月7日上午10:00
地點:臺北市非政府組織會館(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8號)

主持人:邱曉英(勵馨基金會資深倡議專員)

團體代表依序提問及評論:
陳韻如(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台北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吳鴻來(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理事)
黃嘉韻(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鍾道詮(女學會理事、東吳社工系副教授)
蔣月琴(綠色21台灣聯盟理事長)
洪雅莉(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
范情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婦女團體市政聯盟:台灣女人連線、 台灣女科技人學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展翅協會 ECPAT Taiwan、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 婦女救援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綠色21 台灣聯盟、 勵馨基金會


附件資料:

「婦女團體市政聯盟」給台北市長候選人的提問內容完整版

「婦女團體市政聯盟」給新北市長候選人的提問內容完整版

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回應「婦女團體市政聯盟」的書面回覆內容完整版

台北市長候選人姚文智回應「婦女團體市政聯盟」的書面回覆內容完整版

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回應「婦女團體市政聯盟」的書面回覆內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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