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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娘家 公婆 年夜飯 家族團圓 過年習俗

大年「初一」回娘家:公婆不反對,但阻力反而來自週遭女性朋友

文 / 蘇芊玲

結婚二十多年來,今年我第一次在除夕夜回屏東和家人吃年夜飯。說是團圓,其實少了爸爸。也是因為這個理由,我才打破過去多年的習慣。

民國六十八年初,趕在農曆年前結婚,因為聽說接下去的一年是「孤鸞年」,不適合結婚。在南北兩地匆匆辦完婚宴之後,回到先生苗栗的家,和他家人一起圍爐。

先生家人都是淳樸善良的人,雖然少了娘家的輕鬆歡樂,但因當時我自己還處在忙亂的情緒中,不太有現實感,也尚未體會婚姻對女人的真實意義,並沒有太強烈的感受。倒是那幾天,清晨聽到婆婆在廚房忙的聲音,就會趕緊起床,杵立在大灶旁,雖然不知道能幫什麼忙,卻隱隱知道當媳婦最好這樣做。身體原來比我還機警。

「好媳婦」需負擔家務工作、張羅年夜飯等觀念仍深植人心。

後來聽很多女性朋友描述,結婚第一年在夫家吃年夜飯的情景,根本食不下嚥,一直想著娘家的餐桌從此少了一人,還有人忍不住逃回房間先哭一場,擦乾眼淚再出去跟一群「陌生人」把飯吃完。

性別意識萌芽 反思吃年夜飯為何是「夫家專利」

結婚後第二年,我們出國唸書,在國外待了五年,回到台灣時,多了兩小口。經過幾年婚姻和當媽媽的生活,我自己的女性意識開始蠢蠢欲動,急待萌芽。我很快找到荒漠甘泉--「婦女新知」雜誌 ,開始訂閱成為讀者,一步步走向我的重新誕生。

長出性別意識的我,當然會對年夜飯為何是「夫家專利」這件事感覺不平,對此,我自有平衡之道。因為平日住在台北,而公婆後來也遷居台北,每年我們因此就近先在台北和他/她們吃年夜飯,然後在大年初一回屏東的娘家。

第一年這樣計畫時,給的理由是想跟一般人錯開時間,交通才不會那麼塞。公婆並沒有反對,阻力反而來自週遭一些女性朋友,她們告訴我,按照習俗,女兒要年初二才能回去,否則對娘家不好,叫我最好先問問娘家肯不肯讓我回去。我當場傻眼,真的打電話回去詢問,沒想到媽媽說:「回來就好,管它哪一天!」其實媽媽前面還有一句:「只要你婆家沒意見!」

吃了這顆定心丸,「大年初一回娘家」就成了我自此每一年的過年方式。二十年來,坐過火車、搭過飛機,最經常開車。早年大年初一上路,確實達到錯開尖峰交通的目的,後來則逐年擁塞,(是愈來愈多女兒也在初一回娘家了媽?),但我還是照舊初一回娘家。

延伸閱讀:婆家娘家都是家——新式團圓年夜飯

一個家庭的團圓 可能奠基於另一個家庭的別離

我的另一個平衡之道是以量取勝。雖然在婆家吃年夜飯,但大年初一回娘家之後,通常可以待上好幾天,和父母家人一起聚聚,從事許多戶外活動,享受南台灣溫暖的冬陽,度一個心滿意足的年假再回台北。

別說我愛計較。一個社會,如果兒子理所當然就可以享受許多事,譬如逢年過節都可以在家陪父母,而女兒身上卻總有這麼多束縛和禁忌,當然是不公平的。這種種設計既是男女不平等的產物,而這些差別待遇又會回頭助長一般人重男輕女的觀念。改變不會「自然而然」達成,非得有積極作為不行。 

有個朋友的故事,最能說明這個狀況。這個朋友結婚一、二十年來,每一年都按習俗和婆家人一起過年。她先生家有四、五個兄弟,都已成家,每年年夜飯,所有人都回家來,一大家子,好不熱鬧。朋友先生家是虔誠的教徒,年夜飯前都會進行家庭禱告。

友人趁著禱告時說出自己對於「家族團圓」的想法。

有一年,她公公又照往例帶領家人禱告,誠心誠意感謝神讓一家人得以團聚過新年。這一年我的朋友鼓足勇氣,在公公禱告完之後,說她也要做禱告,她的禱詞是這樣的:「我要代表幾個媳婦感謝我們的父母,因為她/他們的寬宏大量,願意忍受女兒不能陪伴的孤獨,我們才能在此和大家享受團圓。」她說完之後,全家一片靜默。

第二年,她首度在婚後得以利用年節假期,飛到美國陪伴早已移民美國卻獨自生活的父母過年!

過年習俗有所轉變 多元作法平衡傳統性別差異

當然,隨著時代進步,關於過年習俗,已經有許多不同的做法,譬如有些人無論婆家娘家哪都不去,早早計畫出國度假。其中當然有人是為了慰勞自己一年的辛勞,但也有人是為了逃避在婆家娘家兩邊奔波的辛苦。

曾有一對朋友夫妻,決定回台灣工作時,因為雙方父母家都住在台北,為了免於「這個週末/年節要去你家還是我家」的爭執,兩人後來決定遠離台北去找工作,省得麻煩。這雖也是個做法,卻不免消極,有一年我倒是嘗試過另外的作法。

一九九三年夏天,我帶著爸爸媽媽、姐姐和她的孩子,以及我兩個小孩,開了一部休旅車,一起在美國和加拿大玩了一趟;同一時間,先生帶著他的爸爸媽媽、他弟弟一家到夏威夷度假。雖然我們自己的小家庭不能一起度假,但因平日這樣的機會多的是,沒什麼差別,倒是我們在婚後還能陪伴自己的父母家人出國旅遊,才是難得。

從性別角度來看,此事對我父母家人意義更為重大,因為一般人總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結婚的女兒能夠自由自在地親近父母,想必帶給她/他們很大的安慰。原來女兒結婚只是多了一個(或兩個)家,而不是與原生家庭割裂。

延伸閱讀:結婚不是嫁到另一個家,而是多了家人(女人迷)

二十多年前,我匆匆趕在孤鸞年前結婚,因為是兄弟姊妹中第一個結婚的,全家人都迷迷糊糊,不太知道女兒結婚究竟是什麼意思。隔年夏天姐姐結婚時,不僅媽媽、連之前從未見過掉眼淚的爸爸,都極為不捨,哭得涕泗縱橫。

如果沒有必須區分兒子女兒、媳婦女婿的種種習俗,對所有的女兒和她們的父母而言,婚禮就不需要這樣的代表某種「別離」了吧!

重新反思、討論吃年夜飯與回娘家的時機點與方式,將有機會達到家庭的和諧與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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