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雅君(新竹市光華國中英語科教師)
2016年12月初,下福盟製作了兩支廣告在各大電視台強力放送,我很好奇學生看到第二支廣告的感想是什麼?於是利用早自習快結束前的十分鐘播放給大家看。
廣告內容:「同性可以結婚,聽起來沒有什麼不好,但從此學校就要教我們的孩子什麼是男男交和女女交。」
播到這裡時,班上孩子激動地舉手發言,他說:「學校連男女交都沒教了,怎麼可能教男男交女女交啊!」
我接著問:「可是健康教育課不是有教男女的性行為?」
他不加思索立刻回應:「那是在教生理構造,又不是在講做愛那個那個!」
廣告繼續播放:「同性戀是可以後天影響的。」
我按下暫停,又有孩子急著反駁道:「愛男愛女本來就是固定的,哪可以改變?」
我在班級經營時遇到性別議題,總會停留下來花個五到十分鐘好好引導及介紹,之前已在班上介紹同性戀及雙性戀的意思,所以此時我反問大家:「如果按照這廣告所講的,我之前教過大家什麼叫同性戀,那……你有被我影響嗎?你有因此開始轉變性向變成愛同性別的人嗎?」孩子說,愛男愛女哪有這麼容易被改變,又不是想改就有辦法改的事情!
有孩子問:「為什麼要拍這個廣告?目的是什麼?」
我說,最近台灣在討論是否修改民法第972條關於結婚的法條內容,將原本「男女」兩字改成「雙方」,這樣同性戀就可以結婚了,他們在婚姻上就能享有法律的保障;而這個廣告是反對修法的一方所製作,這些家長擔心修法之後,學校會開始教大家認識同性戀、鼓勵男男交女女交。可是事實上,學校並沒有「那樣」教性別,如果家人有討論這個廣告,不要忘記跟他們澄清一下。
下課鐘聲響起,孩子們只拋下一句:「到底是誰會相信這個廣告啊?」拿起籃球,開心地往球場跑去了。